高齡者如何做好財產保障9種財產守護方法,安心老後不怕詐騙;
像潛伏的暗礁,每天都有長輩不慎觸碰。投資邀約、陌生來電、
親友訊息,看似平常卻暗藏風險。隨著年紀漸長,
除身體容易產生失智失能的風險外,許多人
已屆齡退休,沒有繼續工作或缺乏收入來源,
但還需要生活開銷,若生病還需要支出醫藥費、
看護、外勞、機構等費用。因此,財產保障,
對於高齡者是十分重要的議題;茲就三個案例,
分享高齡者財產有被不當、違背個人自主意願
移轉的情況,並提出幾項保障財產的建議。
一、高齡者失智失能的案例王伯有兩位子女,
兒子住在台灣,女兒因工作因素,長年旅居國外。
王伯伯打拚多年,名下累積有不動產及一些存款,
正如台灣多數的長輩一樣。多年前,當王伯伯出現
疑似失智症狀時,在台灣的兒子曾帶父親去看
神經內科,但嗣後因為種種因素,如王伯伯不配合、
兒子也有一些考量,因此就沒有持續就醫。近年
疫情趨緩,女兒返台探望父親時,才發現父親名下
的不動產,已被移轉給哥哥,並且哥哥主張,
父親為感謝兒子在身邊照顧他,因此把房產送給他。
女兒對於哥哥的說法當然有所質疑,因為父親之前
一直都表示,他不會偏心,所有財產未來都
是一人一半。但當她找到律師詢問「我要如何把
父親的財產給拿回來?」時,律師反而會先問:
「財產贈與是父親本人的意願嗎?」「如果妳認
為不是,那有父親在贈與當下,失智的證據嗎?
或是父親是被騙、詐欺、脅迫,或有錯誤認知才把
財產贈與出去嗎?」「父親贈與財產給哥哥,
有和哥哥約定什麼條件嗎?哥哥有違反約定的
證據嗎?」還有「這是父親本人的意願,想把
財產給討回來嗎?」通常會得到的答案是:
「我不知道、我爸沒有去好好看醫生、我想父親可
能不會願意告哥哥…」此時很遺憾的是,沒有證據,
也不確定長輩本人、財產所有權人,也就是被害人
提告意願的情況下,法律上將無法處理。除非女兒
能證明父親有失智,並且成為父親的監護人,
才能代理提告。二、高齡者被詐騙的案例65歲以上
的高齡長輩,最常見的詐騙,前三名如下:第一名:
以投資名義購買各類型商品的「假投資詐騙」
超過1/4的比例是屬於投資詐騙。詐騙集團出於
長輩仍想要賺錢,不想當伸手牌看子女臉色;
出於安全感;或是有預見,按照子女的個性或能力,
子女無法分擔;愛護子女不想讓子女花錢等的心態,
而詐騙成功。其中靈骨塔、股票、不動產投資,
都是近年常被利用的商品。詐騙集團常透過FB、
Line、簡訊,用「保證獲利」、「沒有風險」
「穩賺不賠」的話術,引誘長輩聯絡,並對其
噓寒問暖,筆者曾聽說,有詐騙集團還上門來送
中秋禮盒的,讓長輩從小額資金開始投入,
卻一步步越陷越深。
第二名:猜猜我是誰;詐騙集團常聲稱,自己是
長輩的親屬,如子女、兄弟、姐妹、同學等,
先閒話家常、套話,再以自己有緊急情況、
生病等理由,需要向長輩週轉而借錢。
一年也有900多件,約占22%。雖然這已經是將
近20年的老哏了,但仍佔排行榜的第二名。
第三名:假檢警、銀行詐騙;詐騙集團會對長輩聲
稱「你的個人資料被冒用!」「你的帳戶因為涉及
洗錢的刑事案件將要被凍結!」「有人到銀行來領
你的存款!」等等理由,因而要求被害人將款項匯
到指定帳戶,或是提領給詐騙集團代爲保管。
三、高齡者被金融剝削(被認識的人欺騙);
「高齡金融剝削」跟一般詐欺詐騙的最大區別是:
「一般詐欺」是騙不特定對象,因此長輩是被
「陌生人」騙;但「高齡金融剝削」多數是長輩被
「認識的人」騙!*可能是照顧者,正如前述的案例,
或其他長輩信任的人,例如保險業務員、銀行理專,
為滿足自己的私利,在沒有經過授權或不當話術誘導、
沒有充分說明風險、勸誘長輩購買不適合自己投資
風險屬性的理財產品等,不當使用或處分移轉
了高齡者的財產。
例如之前有過的新聞報導,指出剛辭世的司馬中原爺爺,
曾疑似失智症,財產遭到有心人士覬覦,甚至還
被帶到仲介公司,商談房產買賣,幸好及時被
家人阻止。另有一例是罹患失智症的老翁,
贈與市價逾億元的房產給行天宮,也曾因此鬧上
媒體版面,這些新聞都仍歷歷在目。
*保障高齡者財產的方式;因此,為避免長輩(不論
是否失智)被詐欺、或在被不當引導的情況下,
移轉財產給別人,以下有幾個建議,給各位家屬參考。
- 親屬平常要多互動1*關心現況,讓長輩感
- 受到支持,鼓勵長輩有事要跟你講。
- 2*轉述新聞詐騙案例。記得提醒長輩:
- 反詐騙專線「165」「牢記1聽、2掛、3查證」。
- 3*若長輩身體有狀況,可先簽授權書,
- 幫長輩做財產管理與存摺印章保管。如果
- 父母親確診罹患失智症,建議還是走監護宣
- 告流程保障會更完整。
- 就診紀錄請保存;讓長輩及早就診很重要,
- 這樣除了有專業醫療協助,失智的就診紀錄
- 也是患者未來被詐騙時,可以提供給法院的證據。
- 監護宣告;透過醫師鑑定及法院選任監護人
- 來協助失智長輩管理財產。未來若需要做
- 財產的處理,需要監護人簽名才有效;
- 不動產的管理處分,法院還會把關,
- 監護人必須取得法院許可,才能出售或把
- 不動產設定抵押權、信託等處理;投資理財
- 也有一定的限制;監護人也不能接受長輩
- 的財產贈與。
- 意定監護;「安養信託」處理的是,我的財產
- 如何使用在我自己身上。而「意定監護」
- 處理的是,當我生病,法院要選監護人出來
- 幫我管理財產時,要選「誰」,才不會選錯人!
- 畢竟筆者常在法院的監護宣告案件中,看到
- 所有子女都在法官面前變成「孝順子女」,
- 但在家裡和長輩的互動,與是否處理長輩
- 財產管理時,真的都能以長輩需求為優先,
- 就每個家庭都不同了。*因此建議,在自己認
- 知能力正常時,可以先和自己屬意信任的人
- (未必是親屬)一起到公證人處,簽署
- 「意定監護契約」,備而不用。這文件,
- 只有當自己被法院宣告需要監護人幫助自己
- 管理財產時,才會用到;但能確保,法院選
- 出來的人,符合本人的意願。
- 安養信託(當長輩失智時安養信託可以搭配
- 監護宣告一起使用)1*當長輩健康(沒有失智)
- 時可以為自己規劃未來的生活!把財產交給
- 信任的受託人管理並指定監察人(當生病時,
- 幫自己向受託銀行下管理指示的人),
- 讓受託銀行和監察人,共同為長輩達成
- 「我的財產,依據我需要的方式,用在我身上!」
- 的目的。同時,也能防第三人詐騙或家屬
- 親情勒索、高齡金融剝削等。最後,還是債務
- 的防火牆,為老本另加一層保障!當長輩失智
- (能)後也能成立信託,建議由監護人代理
- 長輩和銀行簽訂信託契約,可以避免家屬間,
- 因為管理財產或申請長照、外勞等的照顧方
- 案意見不合,而衍生其他糾紛。
- (六)金融聯徵中心—註記;長輩可以向
- 聯徵中心申請,在他的個人資料檔註記,
- 他自己表達與金融機構往來的一些說明。
- 例如:註記「不要再申請貸款」、「不要再
- 申請信用卡」等;金融機構查詢聯合徵信中心
- 當事人註記資訊時,就可知悉並參考當事人
- 意見辦理。這樣也可以避免長輩被話術拐去
- 辦信用卡、刷卡等,避免引發不必要的債務
- 與消費糾紛。如果長輩已被監護宣告,則要
- 由監護人代理申請。(七)贈與的保障;
- 若要感謝子女照顧自己,請善用白紙黑字
- 「附負擔的贈與契約」,並建議請律師見證
- 或公證人公證。把自己希望財產贈與給子女後,
- 要求他們每月要給的生活費、或自己仍要無償
- 居住在贈與出去的房產到終老等條件,
- 清楚寫明;並且有證人,避免未來的舉證困難。
- 之後若子女反悔,不履行上面的約定,
- 長輩還可以撤銷贈與,把送出去的房產或
- 財產拿回來,或是要求子女履行當初贈與
- 時的承諾。(八)幫長輩設定帳戶轉帳額度
- 與提領上限。(九)幫長輩下載,可以顯示
- 來電資訊的手機 APP,拒接不明來電。
- 結語;要保障高齡者財產的方式,最基本的
- 還是要回到第一點:常和長輩互動,讓他們
- 感受到我們的支持,以及有話都可以跟我們說
- ,我們不要馬上就去批判禁止他,因為想想
- 我們當小朋友時,和父母的互動,不也是如此嗎?
- 不然久而久之,彼此的心愈來愈遠,長輩有事
- 愈不敢跟我們講,當有事要處理時,通常已經
- 是火燒屁股,問題很大條了;這時再來透過
- 打官司尋求公平正義,我想沒有律師敢保證
- (因為依據律師倫理規範也不能保證),
- 所有的財產都能追回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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