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只能以 “緣份”,而不是以 “或然率” ,來作合理的解釋!
而 “緣份” 背後,所隱藏的秘密…就是 “業力”。
因為在無數的過去生中,我們和很多的人,有過某種的 “對待關係”;
而這些 “對待關係”,不論是建設性的,或非建設性的,
都形成了彼此間的某種“業力”。
我們可能因為... 過去生中的,彼此關懷、關心、照顧、幫助,
而形成良善的業力因緣。
也可能,因為... 彼此的爭執、搶奪、侵犯、傷害、凌辱而形成,
不良的業力因緣!當彼此的業力因緣,纏結得愈深,不論是良善的,
或不良善的;彼此就愈容易在,來世的輪迴中... 再次相遇。
而不管再遇時的角色,是否改變或互換;
不變的是,和彼此間業力,有關的種類和屬性。
情感的…就以情感解決;
物質或生命的…就以同等的形式償付!
因此,以業力的觀點來看,能身為父子、母子、夫妻、
兄弟姊妹、親戚、朋友;都是在往世生中,
彼此間已種下了,非常大的業力因緣。
因此,今生才能再次相遇,而且有了密切的關係存在。
所以,從某個角度來看,今世的相遇;
可以說,是在償還或延續…彼此的恩情或仇恨。
從另一方面來看,也可以說,是讓彼此繼續學習;
以糾正以前,彼此所未曾處理好的…關係和問題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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