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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人應有懺悔反省的能力】
愛爾蘭名劇作家蕭伯納說:
When a stupid man is doing something he is ashamed of,
he always declares that is his duty.
愚癡的人在做他引以為恥的事的時候,總說那是他的義務。
有一些人造業之前,會藉口講很多理由,像殺生的人就說,
今天我若不殺雞殺鴨的話,人都無肉可吃了;像一些奸商,
他用奸詐的手段來營商賺錢,就說無奸不成商,
而且可提供很多人有工作收入。
有些新聞媒體報導八卦新聞,揭發人家的隱私,不用負半點
責任地冤枉人家,令人蒙受不白之冤,破壞人家的名譽,
竟大言不慚地說,新聞有言論自由,
有揭發真相醜聞的義務,為社會剷惡除奸。
當這些人在行做一般人引以為恥的事情,他們卻說是義務,
都自以為是,全然不顧及人家的尊嚴與人權,這樣的世間
是非常的殘酷無情,成為一個污濁齷齪的人間社會。
人定要有惻隱之心,要有仁慈之心,要將心比心,
就是佛心,如果這種事發生在你我身上,人家同樣傷害
你的名譽與人權時,而傷害你的人卻振振有辭地說,
這是他的義務,試問你作何感想?
每個人要造業時,都有他的理由跟藉口,就像我們為人
兒女弟子,當你在造惡犯戒或破壞清規時,都有理由,
其實都已經違犯基本的道德戒律及清規,
卻講得頭頭是道,不以為恥。
凡人做錯事要知道懺悔羞恥,要有反省的能力,
不要講太多的理由或自以為是,方能消除業力,增長福慧。
文章來源:http://bit.ly/2raw73Q
文章引自:https://cht.tw/x/1iciz
引用網址:人應有懺悔反省的能力
文章網址:http://blog.xuite.net/smile89098/blog/57837789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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